“ 劳务派遣工与单位正式职工相比有哪些不同?是否都应该享受相同福利待遇?”在昨天上午的活动现场,不少人都相继反映劳务派遣用工问题。 据悉,本月1日起,人社部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》正式施行,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只能在临时性、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。其中,临时性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,辅助性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;替代性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、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,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。 “我市劳务派遣用工主要集中于生产制造业企业,基于生产季节性特点,此类企业在生产旺季急需大量产业工人,此时天津浩宇通劳务派遣用工能够在短时间内弥补缺工问题。”市人社局劳动仲裁处工作人员表示。 今后,跨地区被派遣劳动者将与用人单位职工实现“同工同保”,劳务派遣单位应在用人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,按规定缴纳社保费。“同工不同酬最突出的就是福利待遇这块,实现同工同酬,必须从‘按身份定薪酬’转向‘按岗位定薪酬’,这将是下一步改革的方向。 更多相关劳务派遣信息参看——http://www.haoyutonghr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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